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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国贸.清水湾项目”违法用地土地测绘及鉴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14 15:4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 “国贸.清水湾项目”违法用地土地测绘及鉴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标讯正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109.3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详见标讯正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19-06-14 至 2019-06-21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47381
采购单位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3385528
采购单位地址 陵水县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47381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国贸.清水湾项目”违法用地土地测绘及鉴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 采购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 采购内容:“国贸.清水湾项目”违法用地土地测绘及鉴定服务项目

三、 项目编号:FJQH-2019-077

四、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 采购金额:壹佰零玖万叁仟叁佰元整(¥1093300.00元)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第(一)款“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第四条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等规定,我单位申报的“国贸.清水湾项目”违法用地土地测绘及鉴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建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其理由如下:

一、案件鉴定要求复杂,鉴定事项多

本案已经委托当地鉴定机构进行了两次司法鉴定。但当地鉴定机构只能对耕地的破坏进行鉴定,而本案中被破坏的土地除了耕地外还有大量的园地和林地。因此当地鉴定机构的鉴定无法满足公安、检察院、纪委的委托要求。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具有的环境损害鉴定资质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和光)。本机构还制定了团体标准《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T/SFJD 0001-2019),对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破坏案件的鉴定具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案件涉及土地破坏面积大,涉案金额多,社会关注度高

本案中“国贸•清水湾项目”项目建有高层13幢,别墅200多套,破坏土地面积约1500亩,涉案金额巨大,海南省省委书记、省长批示,省纪委介入调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报道,社会关注度很高。因此本案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该具有权威性。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2010年被遴选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作为司法鉴定的“国家队”,主要承担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关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鉴定。现年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司法鉴定近3万例,在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纠正冤假错案、化解纠纷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

 

八、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论证意见: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国贸·清水湾项目”违法用地土地测绘及鉴定服务项目的工作说明函》和《关于“国贸·清水湾项目”违法用地土地测绘及鉴定服务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该项目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第(一)款“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二条 “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等规定,建议该项目可以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本次进行的环境损害鉴定内容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和光)。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资质,且该研究院业务范围符合环境损坏鉴定资质条件,并对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破坏案件的鉴定具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该院为司法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可从事本项目的鉴定工作。建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沈淑萍

海口万佳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高工

2

周春丽

海南省物业管理协会

高工

3

曹宁

海南二十一世纪环境研究所

高工

 

九、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意见。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 购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地    址:陵水县

3、联 系 人:陆警官

4、联系电话:0898-83385528

5、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7、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898-65347381

日     期: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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