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 ||
项目名称 | 国家级报纸城市宣传合作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0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公示期限 | 2019-03-11 至 2019-03-18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220359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522035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国家级报纸城市宣传合作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级报纸城市宣传合作项目
采购内容:国家级报纸城市宣传合作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预算金额:200万
四、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国家级报纸城市宣传合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由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承担该项目,原因如下:
国家级报纸城市宣传合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由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承担该项目,原因如下:
《人民日报》 是中共中央机关报、中国第一大报, 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使命,是中央领导每天必看、经常作出重要批示的报纸,影响中国各级各层面、尤其是决定国家政治、经济命脉的核心决策人群,受到全党、全国的极大重视和广泛关注,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地位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人民日报》 发行覆盖全国,尤其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部门,年发行量超过330万份。目前,人民日报已实现报纸、网络、移动端、户外的全媒体覆盖,影响范围超3亿人次。
《人民日报》 广告是《人民日报》开展地方形象宣传和工作展示的重要平台,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是由人民日报社授权的、《人民日报》广告经营的唯一合法机构。
近年来,海口市充分发挥领跑海南发展的龙头担当作用,辐射周边、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拟与人民日报社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发挥中央党媒服务地方发展的独特作用,借助人民日报的高端顶层设计和宣传舆论力量,为海口搭建面向中央、面向全球的城市形象传播平台,助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等战略谋划推进实施。通过全方位宣传海口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新谋划、新实践、新亮点,赢得中央和社会各界对海口发展实践的关注和认可,为海口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供有力外部支撑。
我单位向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购买广告、信息等综合服务,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要求,特此申请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进行采购,请求批准。
《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六、论意见及论证专家名单
论证意见: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布信息具有特殊要求,需在《人民日报》发布,因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是由人民日报社授权的、《人民日报》广告经营的唯一合法机构,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名单:张春冬、薛江炜、黎文轴
七、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地址: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898-68723121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98-65220359/65220459
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