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
项目名称 | 租赁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60.356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是唯一可租赁、符合安全保障标准的不动产,各项设备与我院水上运动训练管理形成配套,且是水上运动特殊项目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场地租赁唯一能满足的海陆训练、管理等基地。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 | 2018-12-14 至 2018-12-20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65226105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539389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民益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522610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903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关于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租赁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 租赁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项目编号:HNMY2018-159)
三、采购预算:160.356万元
四、拟成交人: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申请理由: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是唯一可租赁、符合安全保障标准的不动产,各项设备与我院水上运动训练管理形成配套,且是水上运动特殊项目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场地租赁唯一能满足的海陆训练、管理等基地。
六、论证专家名单:陈平殿、肖拥群、吴坤勇
七、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委员会一共三名专家,经论证专家小组讨论研究后,意见如下:
按照该项目的要求,评审组查阅相关材料并听取用户意见,经讨论一致认定:该项目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 [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原由: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是目前唯一能满足学院水上运动训练特殊场地需求的训练基地,且其各项设备与学院水上运动训练管理形成配套,根据该项目的实际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评审组意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1(吴坤勇)意见:
经论证,该项目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且只有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能提供,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供应商为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论证专家2(肖拥群)意见:
经审查,租赁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项目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和第四条第五项“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
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满足上述要求。
建议: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3(陈平殿)意见:
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是由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训练基地,该基地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是唯一可租赁、符合水上运动训练安全保障标准的不动产,目前唯一能满足运动员水上运动训练需要和基地。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符合该规定,故建议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租赁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一来源方式
八、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意见。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
联系人:芮老师 电话:0898-65393896
2、代理机构:海南民益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1座903房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98-65226105
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71327 传真:0898-68503236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