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新闻供稿及综合服务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32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我单位申报的“海口市新闻供稿及综合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需在全国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和采购新闻综合服务,特申请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新闻信息中心。申请理由如下: 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其全媒体资源,覆盖全国及全球,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 我单位向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购买广告、信息及新闻供稿等综合服务,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要求,特此申请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行采购,请求批准。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
公示期限 | 2018-11-30 至 2018-12-07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32880168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琅,联系电话:0898-68723121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3128016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28号宝发国际大厦901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新闻供稿及综合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新闻供稿及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海口市新闻供稿及综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预算金额:320万元
四、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单位申报的“海口市新闻供稿及综合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需在全国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和采购新闻综合服务,特申请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新闻信息中心。申请理由如下:
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其全媒体资源,覆盖全国及全球,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
我单位向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购买广告、信息及新闻供稿等综合服务,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要求,特此申请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行采购,请求批准。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六、论意见及论证专家名单
1. 论证意见:
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其全媒体资源,覆盖全国及全球,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负责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
采购人向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购买广告、信息及新闻供稿等综合服务,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要求,因此同意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进行采购。
2. 论证专家名单:陈海洋、陈俊霖、穆建勤
七、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地址: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王琅,联系电话:0898-68723121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28号宝发国际大厦901房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98-32880168
海南政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