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单一来源公示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诗刊》社陵水创作基地举办年度活动-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22 15:1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诗刊》社陵水创作基地举办年度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陵水县委县政府拟与《诗刊》社合作,拟发挥中国诗歌最强阵地优势,继续开展陵水创作基地年度活动,主要项目内容是“新时代”主题诗歌朗诵会和“记住乡愁”两岸四地主题诗歌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105.2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陵水县委县政府拟与《诗刊》社合作,拟发挥中国诗歌最强阵地优势,继续开展陵水创作基地年度活动,主要项目内容是“新时代”主题诗歌朗诵会和“记住乡愁”两岸四地主题诗歌活动。用最具传播力和影响力的诗歌来挖掘陵水之美,挖掘海南之美,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符合《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款“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诗刊》社/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十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符章林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01524
采购单位名称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其文/13976243550
采购单位地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8501523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层A座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一、采购人: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诗刊》社陵水创作基地举办年度活动

三、采购预算:105.28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陵水县委县政府拟与《诗刊》社合作,拟发挥中国诗歌最强阵地优势,继续开展陵水创作基地年度活动,主要项目内容是“新时代”主题诗歌朗诵会和“记住乡愁”两岸四地主题诗歌活动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陵水县委县政府拟与《诗刊》社合作,拟发挥中国诗歌最强阵地优势,继续开展陵水创作基地年度活动,主要项目内容是“新时代”主题诗歌朗诵会和“记住乡愁”两岸四地主题诗歌活动。用最具传播力和影响力的诗歌来挖掘陵水之美,挖掘海南之美,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符合《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款“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规定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诗刊》社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十号

七、专家组成名单: 曹秀清、文关平、柯景清

八、专家论证意见:

    陵水县委县政府拟与《诗刊》社合作,拟发挥中国诗歌最强阵地优势,继续开展陵水创作基地年度活动,主要项目内容是“新时代”主题诗歌朗诵会和“记住乡愁”两岸四地主题诗歌活动。用最具传播力和影响力的诗歌来挖掘陵水之美,挖掘海南之美,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款“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规定,经专家组论证,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公示的期限: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采购人: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址:陵水黎族自治县

联系人:李其文         联系电话: 13976243550

十一、采购代理: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人:符章林            联系电话:0898-68501524

    十二、财政部门: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陵水椰林镇中心大道70号

     联系电话:0898-83316559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