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高县滨江公园广场显示屏(LED)工程 | 项目编号 | HNJS-G012 |
预算金额(万元) | 332.59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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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17-12-21 至 2017-12-27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时间 | 2018-01-09 16:30 | ||
地点 |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共临高县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28284270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共临高县委宣传部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83436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 | ||
项目联系人 | 金经理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834364 |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高县委宣传部的委托,就临高县滨江公园广场显示屏(LED)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HNJS017-G012
2、招标项目及范围
(1)名称:临高县滨江公园广场显示屏(LED)工程项目
(2)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预算:¥332.59万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④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
⑤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①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
②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③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12月21日8时00分至2017年12月27日17时00分
(2)发售标书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3)标书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17时00分
6、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与开标时间相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
(3)开标时间: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4)开标地点: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6)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与开标时间相同
(7)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网上递交,递交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8)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兴丹路61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项目联系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0898-65834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