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临高某部队副食品、液化气配送项目 | 项目编号 | JZDHN-2017010 |
预算金额(万元) | 1049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项目编号:JZDHN-2017010 项目名称:海南临高某部队副食品、液化气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A包:副食品类; B包:液化气类; 用途:部队生活需要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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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17-12-04 至 2017-12-08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层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时间 | 2017-12-25 09:00 | ||
地点 | 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92914部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8807247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临高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4561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17层D2室 | ||
项目联系人 | 吝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18802081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2914部队委托,对海南临高某部队副食品、液化气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B包:液化气类;
注:1、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包(A包、B包),各投标人只允许报名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报名多个包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包号 |
采购品目 |
单位 |
备注 |
A包 |
副食品类 |
千克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
B包 |
液化气类 |
瓶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
四、资金来源:部队自筹资金,A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50万元;B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地区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须满三年;
1.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农产品、水果、肉类、冷冻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1.3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单位应有配送车间,冷藏仓库,干货仓库,冷藏配送车等设施设备;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6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1.7、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检察机关有效期内为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地区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须满三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1.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检察机关有效期内为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9:00-11:30,14:30-17:30
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层
投标人需现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不受理其他报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介绍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2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2914部队
地 址:海南临高县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18807247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景湾路海景湾大厦7层
联 系 人:吝工
联系电话: 1351880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