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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09 16:00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兴丹路61号上丹小区D栋一单元16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7-11-30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 项目编号 THS2017-G008
预算金额(万元) 100.0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标讯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标讯正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7-11-10 至 2017-11-16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兴丹路61号上丹小区D栋一单元1604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11-30 15:00
地点 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61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东方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76528098
采购单位地址 东方医院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83436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61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项目联系人 金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834364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联系电话:0898-6583436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方医院,地址:东方医院,联系电话: 13976528098(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医疗设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工作。

一、招标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二)项目编号:THS2017-G008

(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00.00万(大写壹佰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④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⑤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①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

②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③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保证金数额: 1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

户 名: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账 号:8989 0061 7610 608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5个工作日

时间: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08:00-16:00),节假日除外。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61号上丹小区D栋一单元1604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按本公告第四条列明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购买(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八、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5:00。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61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十、特别说明

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报价,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恕不接受。

十一、招标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1、联系人:金经理

2、联系电话::0898-6583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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