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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30 16:13
项目概况
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7-10-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 项目编号 HNYS2017-1007
预算金额(万元) 90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海口市近年汽车保有量迅速增长,道路交通供需矛盾突出,行车难鸣笛噪音问题日益凸显,给海口城市交通运行、管理和服务带来了巨大压力。本次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项目实施,为创建文明城市,创造良好行车环境,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采购项目内容需求及技术要求: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技术要求、服务详细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本年度任意二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公章) ③ 有依法缴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内任意二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7-10-09 至 2017-10-13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10-25 09:00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55560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8030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街海景大厦11楼
项目联系人 王晓霞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8030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HNYS2017-1007

二、招标项目与范围:

项目名称: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

采购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000,000.00元;

采购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采购项目内容需求及技术要求:采购20套违法鸣号电子警察,技术要求、服务详细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监管部门:海口市财政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本年度任意二个月的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公章)

③ 有依法缴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内任意二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10月09 日至2017年10月13 日08: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标书发售地点: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网站主页,点击“交易信息”,选择“政府采购”→“交易公告”,进入本项目公告页面,下载采购文件。

4.3 标书售价:300.00元/套(标书费请于开标现场缴纳,售后概不退换)。

4.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提出截止时间:与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同(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开标地点

5.3 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5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5.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以下账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投标保证金”字样

开户行:建行海口友谊支行

账户名: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4600 1002 9360 5977 7777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

联系人:林云

联系电话:0898-66555608

传真:0898-66555608

邮编:570100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景湾路8号海景湾大厦11楼

联系人:王晓霞

联系电话:0898-66780300

传真:0898-66780300

电子邮箱:ysbidding@163.com

邮编:570105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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