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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关于建立医疗物资供应商库的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16 16:52
项目概况
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关于建立医疗物资供应商库的公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7-06-01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关于建立医疗物资供应商库的公告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万元) 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关于建立医疗物资供应商库的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入库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登记范围为能够提供以下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主要包括药品、诊断试剂、医用器械及耗材。 2.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记录; 7.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9.特殊行业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许可)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 10.公司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11.药品供应商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为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中标单位。 12.普通耗材、高值耗材供应商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含)以上,2016年营业总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齐全有效,有仓库储存条件,售后服务承诺达到行业标准,配送信誉良好、批号跟踪、满足合理退换产品、特需特送等相关要求。 13.试剂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含)以上,2016年营业总额达100万元(含)以上,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齐全有效,具备冷库储存条件,售后服务承诺达到行业标准,配送信誉良好、批号跟踪、满足合理退换产品、特需特送等相关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7-05-17 至 2017-05-23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06-01 08:30
地点 /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关于建立医疗物资供应商库的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唐助理 13907574886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福利路2号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0757488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京航大厦5楼588室
项目联系人 唐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1390757488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关于建立医疗物资供应商库的公告

 

我院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建立医疗物资供应商库,现诚邀实力强、信誉好、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入库,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供应商入库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登记范围为能够提供以下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主要包括药品、诊断试剂、医用器械及耗材。

2.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6.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记录;

7.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9.特殊行业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许可)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

10.公司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11.药品供应商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为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中标单位。

12.普通耗材、高值耗材供应商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含)以上,2016年营业总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齐全有效,有仓库储存条件,售后服务承诺达到行业标准,配送信誉良好、批号跟踪、满足合理退换产品、特需特送等相关要求。

13.试剂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含)以上,2016年营业总额达100万元(含)以上,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齐全有效,具备冷库储存条件,售后服务承诺达到行业标准,配送信誉良好、批号跟踪、满足合理退换产品、特需特送等相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各类供应商,采取自愿的方式向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采购办申请入库,申请入库时按以下程序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

   (一) 填写《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医疗物资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下列相关资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目录清单):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年度完税凭证;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7、质量管理认证书、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主要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8、企业近三年年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者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复印件;

9、企业简介(含企业所在地、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等)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

10、其他报名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 办理入库手续。对符合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入库供应商标准的供应商,经资格审查及组织实地考察通过后,签订入库协议,正式纳入物资供应商库进行建档管理。

四、建库运行模式

根据我院每月药品及耗材采购计划,由采购办从供应商库中集中采购。今后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对供应商库进行更新完善,以实行优胜劣汰。

五、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3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5:00分-17:00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唐助理

联系电话:13907574886

传真电话:0898-66270405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福利路2号

此公告

附件:《海南边防总队医院医疗物资供应商入库申请表》

(附表领取请与唐助理联系联系电话:1390757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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