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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2 21:35
项目概况
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0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项目 项目编号 HNPC2023-012
预算金额(万元) 450
最高限价(万元) 450.0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HNPC2023-012;

项目名称: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其中A标段:2250000.00元,B标段:22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0元,其中A标段2250000.00元,B标段2250000.00元;

采购需求: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服务采购,详细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项目B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3-06-13 至 2023-06-19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1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07-03 09:00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76127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区政府第二办公区3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8167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
项目联系人 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81678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并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关注项目,并于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PC2023-012;

项目名称: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其中A标段:2250000.00元,B标段:22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0元,其中A标段2250000.00元,B标段2250000.00元;

采购需求: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服务采购,详细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标段、B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1.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龙华区2023年度扩权强区下放市政设施(道路、路灯)日常维修、管养项目B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间);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613至 2023061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3日09点00分

线下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在线开标大厅路径: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点击“开标”进入“在线开标大厅”按时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在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发布采购文件,供应商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采购公告期限。

2.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登录交易系统关注项目。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者,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潜在投标人。

4.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签章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GPT)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和拷贝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GPT格式)的光盘、U盘,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的,且投标人未携带上述电子文件在开标前递交给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区政府第二办公区3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898-66761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

联系方式:0898-6538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6538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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