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 | 项目编号 | zdcg-2020-0307001 | |||||||||||||||||||||||||||||||||||||||||||||||||||||||||||||||||||||||||||||||||||||||||||||||||||||||||||||
预算金额(万元) | 372.8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1 用户需求书1.1 配置清单
▲为保证系统稳定性,本项目所采用的空气微观站和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需为同一品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本项目所采用的空气微观站和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通过省级(或以上)的新产品新技术认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产品授权: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与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1.2 技术参数1.2.1 空气微观站(六参数)
(2) 供电方式:内置锂电池(无外接充电连续工作12月)/可拓展外部12V供电(需提供用户(环保局或监测站)出具的用户使用报告,证明无外接充电前提下,内置电池可供设备连续工作12个月或以上); (3) 采样周期:1min-1h可设; (4) 通讯方式:GPRS无线通讯; (5) 定位:GPS或北斗;
1.2.2 空气微观站(TVOC)
1.2.3 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及辅助
1.2.4 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是网格化监管系统的核心模块,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网格化监管系统、网格化排名及溯源分析系统、移动APP。 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采用B/S架构,可随时查看、下载和在线分析数据。 ▲本项目中所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或监管软件需获得软件著作权。(需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环境空气综合监管APP提供随时随地的空气质量监测查询、数据分析、环境问题处置管理等服务。提供区域/站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查询、环境质量监测地图分布、大气环境监测排名、监测报警等信息。 1.3 其他要求1.3.1 交付事项
1.3.2 安装、调试与验收
1.3.3 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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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相关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
时间 | 2020-03-20 至 2020-03-27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海垦路金都花园1栋502房,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20-04-10 09:00 | ||
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5585865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 40 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98345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28号金都花园1栋5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25585865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其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项目简介
1.1、名称: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
1.2内容: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及相关安装、配备设施和服务;
1.3项目编号:zdcg-2020-0307001
1.4采购预算价为:¥3728000.00元,超过此预算价的作废标处理。
1.5、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6、项目实施地点: 东方市
1.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
1.8、付款方式: 见第五章合同文本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相关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3. 投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7日08: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在海口市海垦路金都花园1栋502房,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标包名称 |
标包编码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及污染物溯源分析 |
zdcg-2020-030700101 |
500 |
10000 |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4月10日9:00 。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4.3、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5.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5.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6. 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6.1、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03-20 起至 2020-03-27 止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 4月10日9: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转账支付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海航支行
帐号:4 6001 0025 3605 3037 117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用途须注明简要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 40 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585865
采购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98-68983453
地址:海口市海垦路金都花园1栋50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