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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购买机关管理服务事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2 16:30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购买机关管理服务事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3-2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购买机关管理服务事务 项目编号 HNZY2020-013
预算金额(万元) 521.072868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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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凭证,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6)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0-03-03 至 2020-03-09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03-23 09:00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 203 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96137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4346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项目联系人 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43462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购买机关管理服务事务-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 委托,对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购买机关管理服务事务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购买机关管理服务事务 

2、项目编号:HNZY2020-01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5210728.68元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6、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详见《采购需求书》 

8、付款方式: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其它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凭证,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6)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查看采购公告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

2、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登录区 → 投标人/供应商”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投标申请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项目投标申请后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文件售价: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 203 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至则以纸质版的为准,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6、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开标现场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用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8、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0 年03月11日17:00:00(北京时间)。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  03月03日零时 至2020年03月09日24时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03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地址: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项目投标申请后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

联 系 人:左先生

电    话:0898-68961373

 

代理机构: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898-65343462

 

2020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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