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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文昌市清澜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政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09 17:30
项目概况
文昌市清澜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9-05-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文昌市清澜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项目编号 ZK-CGZGK2019018/
预算金额(万元) 49847.41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作业内容包括清澜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公园、广场保洁、沙滩保洁、公厕运营管理以及清澜城区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转运,并建设垃圾房及智慧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区域内全环境全覆盖环卫一体化作业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2019年3月13日公开发布《文昌市清澜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9年4 月3日对申请人进行了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为合格投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9-05-10 至 2019-05-17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9-05-30 09:30
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3221853
采购单位地址 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73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70752959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10号海阔天空国 瑞城(铂仕苑)办公楼2单元三A(四)层3A01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24435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采购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海南政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卫生管理局”)委托,就文昌市清澜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文昌市清澜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2. 实施机构: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3. 项目投资规模及作业内容

根据《文昌市清澜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环卫作业测算报告》中对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及设备购置费用的估算(拟计划全部环卫设备购置由项目公司以货币形式购买),本项目总投资4705万元,其中,环卫基础设施投入费用1788万元,包含智慧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次性投资300万元以及果皮箱、垃圾桶和垃圾房投资1488万元(两年为一次投资周期,单次投资186万元);环卫设备购置费用为2917万元,其中,扫路车、高压清洗车、路面养护车、护栏清洗车、垃圾压缩车、吸粪车等设备购置费用2272万元(考虑环卫作业车辆平均使用年限为7-8年,即合作期内两次投资,即合作期第一年投资1136万元,合作期第九年投资1136万元),电动保洁车购置费用645万元(三年为一次投资周期,单次投资129万元)。本项目实际总投资规模最终以文昌市人民政府审定的环卫基础设施及环卫设备投资额为准。

合作期内,为满足双创要求及文昌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升的需求,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如涉及其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将由实施机构发起、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本项目如涉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实际总投资规模最终以文昌市人民政府审定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竣工决算值为准。

本项目作业内容包括清澜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公园、广场保洁、沙滩保洁、公厕运营管理以及清澜城区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转运,并建设垃圾房及智慧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区域内全环境全覆盖环卫一体化作业系统(最终作业范围以PPP项目合同中约定为准,最终作业面积以第三方测量公司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具体作业范围及要求如下:

(1)道路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作业范围:清扫保洁作业范围覆盖文昌市清澜城区地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覆盖范围内现有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总面积约407万平方米,其中市政主次干道与人行道面积约128.13万平方米、沙滩面积约0.53万平方米、社区面积约80.23万平方米、“城中村”面积约182.24万平方米(最终作业面积以第三方测量公司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合作期内,如因文昌市行政区划调整、环卫作业标准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减少作业面积的,在满足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并入本项目合作范围内,新增或减少的作业面积以各级道路的最终中标单价及当期价格调整结果进行核算)。

作业要求:具体详见《文昌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

表1-1 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面积汇总表

序号

道路等级

机动车道

人行道

道路小计(㎡)

长度(m)

面积(㎡)

长度(m)

面积(㎡)

1

一级道路

28755

687298

55061

247128

934426

2

二级道路

8595

124547

12858

46965

171512

3

三级道路

3979

48013

7930

23932

71946

4

四级道路

2898

78241

5600

25200

103441

小计

44227

938098

81449

343226

1281324

5

城中村

/

/

/

1822382

1822382

6

社区

/

/

/

802286

802286

7

沙滩

/

/

5253

/

/

8

公园、广场

/

/

/

164077

164077

合计

44227

938098

86702

3131971

4070070

作业内容主要包括:

①主干道、次干道(含人行天桥)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巷路面。新增或减少区域、乡镇公共区域的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的垃圾捡拾和保洁;

②道路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件两米以下范围内张贴和乱涂写的清理和保洁;

③辖区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清洗保洁;

④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护栏等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杆等两米以下部分的清洗保洁及雨水篦子的清掏。

(2)社区的清扫保洁

作业范围: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社区(无物业管理)的清扫保洁面积约80.22万平方米(最终作业面积以第三方测量公司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合作期内,如因文昌市城市规划调整、环卫作业标准提升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减少作业面积的,在满足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并入本项目合作范围内,新增或减少的作业面积以最终中标单价及当期价格调整结果进行核算)。

作业要求:

①社区范围内的人行道、路面、边沟、树池、绿化带、公共区域等的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

②社区范围内所有构筑物和构件两米以下范围内张贴和乱涂写的清理和保洁;

③社区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清洗保洁;

④社区范围内路名牌、指路牌等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杆等两米以下部分的清洗保洁及雨水篦子的清掏。

(3)沙滩保洁

作业范围: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沙滩保洁范围为 0.53万平方米(最终保洁范围以第三方测量公司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合作期内,如因文昌市行政区划调整、环卫作业标准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减少作业范围的,在满足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并入本项目合作范围内,新增的作业范围以最终中标单价及当期价格调整结果进行核算)。

作业内容主要包括:

①沙滩范围内的人行道、公共区域等的清扫、保洁。

②沙滩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清洗保洁。

③沙滩范围内所有构筑物和构件两米以下范围内张贴和乱涂写的清理和保洁。

④沙滩范围内路名牌、指路牌等以及路灯杆、等两米以下部分的清洗保洁。

(4)公园、广场的清扫保洁

作业范围: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公园、广场区域的清扫保洁范围为16.4万平方米(最终清扫保洁范围以第三方测量公司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合作期内,如因文昌市行政区划调整、环卫作业标准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减少作业范围的,在满足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并入本项目合作范围内,新增或减少的作业范围以最终中标单价及当期价格调整结果进行核算)。

作业要求:

①公园广场范围内的人行道、路面、边沟、树池公共区域等的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

②公园广场范围内所有构筑物和构件两米以下范围内张贴和乱涂写的清理和保洁;

③公园广场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清洗保洁;

④公园广场范围内路名牌、指路牌等以及路灯杆、等两米以下部分的清洗保洁及雨水篦子的清掏。

(5)垃圾收集清运及转运

①垃圾收集清运

作业范围:将文昌市清澜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不含医疗废弃物等)收集并全密闭运输至垃圾堆放场或文昌垃圾焚烧厂。合作期生活垃圾清运量为50吨/日。全部收集清运至文昌垃圾焚烧厂处理(最终垃圾收集清运的作业量以合作期内每日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作业内容主要包括:

1)道路清扫作业和沿途垃圾收集容器清掏所产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2)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小区产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3)辖区内无主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作业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良好,内外体无污迹、无蝇蛆,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②推广宣传并实施垃圾分类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海南省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标准体系》的要求,大力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合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宣传教育设施,引导市民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至2019年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15%以上,在项目合作范围内的乡镇50%以上区域内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项目公司负责制订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方案,并报实施机构及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

(6)公共厕所运营管理

作业范围:本项目合作范围内运营管理的公共厕所共计8座(具体数量以实际交付的运营管理数量为准。合作期内,如因文昌市行政区划调整、环卫作业标准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减少公厕运营管理数量的,在满足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并入本项目合作范围内,新增或减少的公厕运营管理费用以最终中标单价及当期价格调整结果进行核算)。

作业要求:

①公厕有专人管理,向公众免费开放;

②公厕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改造;

③公厕化粪池的清掏、粪渣的清运;

④公厕卫生标准必须达到或高于国家二类公厕标准。

(7)环卫专用车辆、配套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与管理

①环卫机械化作业所需的清扫、洗扫、保洁、洒水、冲洗和垃圾清运车辆的配置、更新、维护及日常管理;机械化清扫率2019年达到60%;

②合作范围内环卫设施的配置(配置方案由项目实施机构审核后方能实施)。

(8)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①组建专门的环境卫生整治队伍,参与日常巡查监管及 活动、大型检查期间进行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

②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环卫应急保障;

③中心风力12级(不含12级)热带风暴以下期间、单日(24小时)内降水量低于100毫米(不含100毫米)暴雨期间的环卫保障等。

(二)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本次采购为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确定后,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社会资本通过政府支付服务费收回投资,获得合理利润。合作期首年,市国有(含乡镇)可运营的环卫设施设备资产经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并交付项目公司使用。交付的国有可运营环卫车辆、设备抵扣项目公司首年需投入的相应环卫车辆、设备投资,配件资产优先抵扣运营期第一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抵扣未完部分计入下一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项目投资金额依据设备购置方案和实际采购情况进行逐年动态调整。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含设备、设施、配件)以及项目的运营维护权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或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保证项目设备、设施的完好、可用。

(三)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

(四)交易结构

1、项目投融资结构

项目资本金来源于项目公司实缴的注册资本金,其他投资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公司签订相关融资合同后需向实施机构报备。

合作期内,涉及到新增环卫设施、设备投资,新增建设投资由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形式自行解决。

合作期满,项目资产不得附带任何债务和抵押、质押、留置以及担保。

2、项目资产结构

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的简易垃圾房、智慧环卫管理系统等基础设施的资产归于文昌市人民政府所有。

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投资购置的环卫车辆设备资产归于项目公司所有,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负责将该部分资产无偿移交至文昌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3、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环卫一体化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就本项目而言,政府支出责任主要由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等共同组成,鉴于根据项目初步测算报告,项目运营过程中部分营业收入(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公司投资、运维成本及微利收益的部分。因此,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方式,政府承担部分运营补贴支出责任。

文昌市人民政府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环卫基础设施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项目公司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就本项目而言,项目公司可通过经营活动获得经营收入(使用者付费),并由文昌市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公司投资本、运维成本及合理收益的部分。因此,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方式。

其中,可行性缺口补贴=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2019年3月13日公开发布《文昌市清澜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9年4 月3日对申请人进行了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为合格投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9年05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 05月17 日17时30分,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05 月30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2.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9 时 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3.2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4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19年05月10日08时30分 至 2019年05月17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9年05月 30 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七、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文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办公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73号

联 系 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221853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写字楼北座3A01室

联 系 人:陈工 黄工

联系电话:0898-6672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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