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执法巡逻车辆 | 项目编号 | FJQH-2018-131 |
预算金额(万元) | 197.4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1、项目名称:执法巡逻车辆 2、招标编号:FJQH-2018-131 3、用 途: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需要 4、采购预算:197.4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6、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7、采购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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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和2018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项目本身: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
时间 | 2018-12-03 至 2018-12-10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时间 | 2018-12-24 09:30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3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643089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4718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冯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0494649 |
投 标 邀 请 函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下同)受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采购人”下同)的委托,就执法巡逻车辆(招标编号FJQH-2018-131)所需的相关服务或货物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执法巡逻车辆
2、招标编号:FJQH-2018-131
3、用 途: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需要
4、采购预算:197.4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6、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7、采购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和2018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其它要求: / 。
项目本身: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8年12月03日08时30分 至2018年12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获取采购文件。
2、标书售价:300.00元/包(售后不退)。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和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四、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开标地点。
3、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3室。
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请于2018年12月23日17:30前转入以下账号:(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报价的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项目分包时请分包分别缴纳)
户 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
账 户:8115801012700021123
五、 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764308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电 话:0898-65347183
传真:0898-65347183
联系人: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