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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巡逻车辆-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3 17:30
项目概况
执法巡逻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8-12-2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执法巡逻车辆 项目编号 FJQH-2018-131
预算金额(万元) 197.4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执法巡逻车辆

2、招标编号:FJQH-2018-131

3、用    途: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需要

4、采购预算:197.4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6、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7、采购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和2018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项目本身: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8-12-03 至 2018-12-10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12-24 09:30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3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7643089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47183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项目联系人 冯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70049464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投 标 邀 请 函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下同)受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采购人”下同)的委托,就执法巡逻车辆(招标编号FJQH-2018-131所需的相关服务或货物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执法巡逻车辆

2、招标编号:FJQH-2018-131

3、用    途: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需要

4、采购预算:197.4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6、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7、采购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8、本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和2018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凭证的复印件)

(3)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其它要求:  /   

项目本身: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8年1203日08时30分 至2018年12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获取采购文件。

2、标书售价:300.00元/包(售后不退)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和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四、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24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开标地点。

3、开标时间:2018年122409:3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3室。

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请于2018年122317:30前转入以下账号:(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报价的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项目分包时请分包分别缴纳)

户  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

账  户:8115801012700021123

五、 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764308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电  话:0898-65347183       

传真:0898-65347183

联系人: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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