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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万宁市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6 20:55
项目概况
万宁市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8-11-27 14:4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万宁市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FZJTHN-CG-2018043
预算金额(万元) 72.51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 FZJTHN-CG-2018043

2、项目名称:万宁市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平台项目

3、项目内容: 万宁市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平台(含软硬件):1)北斗定位车载终端,2)软件平台,3)数据通讯及技术服务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2.5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11】 181 号文件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中标其投标报价不变) ,本项目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对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7%的扣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第三季度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1.4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1.5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8-11-06 至 2018-11-13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11-27 14:40
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 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万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2213789
采购单位地址 万宁市
代理机构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2470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1国机中洋公馆小区2-3A3号房
项目联系人 唐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24708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万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万宁市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平台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FZJTHN-CG-2018043

2、项目名称:万宁市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平台项目

3、项目内容: 万宁市公务用车调度管理系统平台(含软硬件):1)北斗定位车载终端,2)软件平台,3)数据通讯及技术服务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2.51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第三季度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5.4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5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7.3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第5.1-5.4项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谈判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的邮箱)。

7.4 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4时40分;

8.2 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 2号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8.4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4时40分(北京时间)。

9、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万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万宁市

电话:0898-62213789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电话: 0898-66724708

联系人: 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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