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陵水县民族中学节能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博招[2018]078 |
预算金额(万元) | 144.167262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18-09-30 至 2018-10-10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苑路春江壹号A1201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18-10-19 09:00 | ||
地点 | 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海南省招标投标交易市场内)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陵水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328150 |
采购单位地址 | 陵水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3751571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201房、A1025房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37515710 |
陵水县民族中学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陵水县民族中学节能改造项目 由 陵水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做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陵水县,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441672.62元。
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图纸,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机电工程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9月28日至 2018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在海口市美苑路春江壹号A1201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标书需提供资料:
4.3.1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有效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
4.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3.4:具备机电工程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4.3.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4.3.6: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4.3.7:为确保服务质量,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海南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租赁证明或购房合同)作为常驻服务机构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海秀大道48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海南省招标投标交易市场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10月 19日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7、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陵水人民政府网。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陵水县 地 址:海口市美苑路春江壹号A1201室
邮 编: 邮 编: 570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898-83328150 电 话:0898-68568122